“何時投產?”、“是否停止從其他公司採購?”——本田和GS湯淺答記者問
DATE | 2008/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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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就成立鋰電池合資公司事宜本田社長福井威夫(左)和GS湯淺社長依田誠(右)舉行記者招待會 |
記者招待會的內容如下。
——新的鋰電池將在何時、以大約多少萬塊的規模生產?目前的投資額是多少?希望將新型鋰電池首先應用到哪種車型上?豐田汽車和松下已經成立了合資公 司“松下電動車能源(Panasonic EV Energy)”,日產汽車和NEC也成立了“Automotive Energy Supply”,本田的行動似乎有點晚。這是否會成為新公司的先天不足?
福井:投資額方面,本田計劃出資150億日元註冊資本的一半左右。至於生產時間和應用的車型,由於(將於09年春季上市的)“Insight”使用的是鎳氫充電電池等原因,現在還很難說,但我們將向儘早投產的目標努力,絕不會比其他公司晚。
——貴公司何時開始考慮成立新公司的?另外,本田此前都是從多家公司收購電池,成立新公司後是如何打算的?是否也考慮將鋰電池也應用於燃料電池車等其他環保車上?
福井:本田近幾年來探討許多方案。與GS湯淺的電池業務方面,幾年前開始就與其在鋰電池方面開展了業務。另外,最新款“ASIMO”採用的就是GS湯淺的 鋰電池。如果再往前追溯,摩托車的普通電池也是和GS湯淺共同開發的,兩公司很早以前就有業務往來。成立新公司大約是從1年前開始討論具體事宜的。此次剛 好在這樣的環境下公佈,我們沒有預料到全球經濟會發生這樣大的變化,但即使不發生金融危機也會在這個時間公佈。
關於未來的業務開展,最初將以本田的混合動力系統“IMA(Integrated Motor Assist)”為目標推進電池開發,希望能夠在短期內開發出產品來。在此之後的業務將與GS湯淺協商進行。
此外,目前使用的鎳氫充電電池是從三洋電機和松下兩公司購買的,今後仍將繼續從這兩家公司採購。
新公司的基本目標當然是實現全球第一的商品競爭力,但本田同時也是電池的採購方。本公司將在對Q(品質)C(成本)D(交貨期)做出評估後決定是否採購。從結果上來看,如果新公司生產的所有產品(鋰電池)都能被本田所採用的話,那當然是最好的。
——此前本田表示,對於技術還處於發展過程中的電池,最好從多家公司採購。和某一家公司合作要等到未來前景看清楚之後。此次與GS湯淺的合作是否意味著技術前景已經明朗?
福井:作為概論,目前的電池還有很大的發展餘地,我認為將來還會出現許多新概念電池的餘地。雖然對此充滿期待,但現階段最現實的解決方案還是鋰電池,為此我們認為電池廠商和汽車廠商合作開發才是成功的捷徑。
——GS湯淺已經與三菱汽車和三菱商事成立了合資公司“Lithium Energy Japan”。貴公司打算以怎樣的方針來區分兩個公司的電池開發?
GS湯淺社長依田誠:此次與本田成立的新公司將作為混合動力車鋰電池的研究開發和生產銷售公司運行。而Lithium Energy Japan是從事電動汽車鋰電池業務的公司。商品界限非常明顯。當然,本公司還將明確劃分出開發、製造和量產的開發部門。但從中長期來看,很多方面有望實 現協同效應。
——GS湯淺如何看待與多家汽車廠商合作的戰略?另外,剛才您提到明確區分電動汽車用和混合動力車用鋰電池,二者的區別究竟在何處?
依田:電動汽車用和混合動力車用鋰電池都不是由電池廠商單獨開發,然後交給汽車廠商“請使用”的商品。而是要根據汽車的行駛模式和配置等各種條 件,進行“特別訂貨”。也就是說,電池是從設計階段開始就要與汽車廠商協商,並必須由雙方共同開發的商品。因此,本公司此次與本田聯合成立生產混合動力車 鋰電池的新公司是一個必然趨勢。當然,今後也許會由於時代變遷而出現不同的方式,但現階段與本田或三菱汽車進行共同開發是最自然的形態。
另外,電動汽車用和混合動力車用鋰電池的區別在於,前者的動力源只有電池,因此電池容量必須較大。而後者的動力源為電池和引擎,因此容量無需 很大,但由於加速時的輸出功率和減速時的電力再生,要進行極為頻繁的充放電。因此,混合動力車用鋰電池容量雖小,但必須是充放電性能優良的電池。這些因素 決定了各自開發內容的不同。
——本田也可以採取入股GS湯淺的方法。為什麼選擇了成立合資公司?
福井:入股我認為沒有太大意義。另外,此次成立的是從事電池業務的新公司,因此由電池廠商GS湯淺出資一多半、本田出資一少半成立合資公司是最佳形態。
——松下收購三洋電機給此次成立新公司帶來了哪些影響?
福井:我是通過報紙看到松下對三洋電機實施TOB(股票公開收購)的消息的。而我們和GS湯淺在很早以前就開始考慮成立新公司了。因此沒有受到影響。(記者:近岡 裕)
■日文原文
「いつ実用化する?」「複数社購買はやめるのか?」---ホンダとGSユアサの記者会見の質疑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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